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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(4月6日),在常熟一辆公交上,一名醉汉又是小便又是杀鸡,令人膛目结舌。今天(4月7日),该男子被公安机关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,被处行政拘留七日。% F8 |. x2 U" t& g; s& e1 m- M, h
4月6日下午2点左右,40岁的男子顾某在常熟徐市乘坐228路公交车前往市区,当228路公交车行至董浜镇老古董路老红沙小学路段时,顾某突然抢拉驾驶员王某的方向盘,幸好公交车驾驶员反应迅速及时将车刹停,公交车只是撞倒了路边的警示障,未与来往的车辆发生碰撞,车上的乘客也没有受伤。
) J" W7 K+ v, ?7 f" D( t8 O9 m 据驾驶员王某回忆,当时,一身酒气的顾某在徐市乘坐228路公交车,一上车顾某先是在公交车上小便,后又将随身携带的活鸡在车上宰杀,并突然把一只死鸡扔到了汽车的挡风玻璃上。王某把鸡拿下来扔到了驾驶座边上的塑料桶里,顾某将桶拎到了后面,车上的驾驶员乘客知道顾某是在发酒疯,也没多搭理顾某。
$ v, g; p1 n0 n9 ]3 i4 C- v 后来开到董浜镇上的时候,顾某又来到驾驶员王某的边上,一遍唠叨,一遍催驾驶员快点开,嘴里还说“你开不快,我来开。”开到老红沙小学路段时,顾某突然就拉住了汽车的方向盘,驾驶员王某牢牢抓住方向盘并且在第一时间将车刹停,汽车差点就撞到路旁的树上。; M9 r# q. G- ^, p: Z+ ` K. W) D
后来,据董浜派出所民警的了解,顾某根本就不会驾驶汽车,当天中午不胜酒量的顾某喝了3两白酒,独自一人乘坐228公交车后就在车上耍起了酒疯。0 y" [' b1 v0 |
目前,顾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,被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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