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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交站前后50米禁停为谣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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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9-28 18:39:3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日前,“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,包括上下客即走,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,交警局将对被拍照片经人工核实后,录入违章系统”,这样一则消息大肆在网上流传。 记者 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,这一消息为谣言,市民不应相信。( u  r8 J$ J9 Q+ _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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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警部门指出,消息中称,公交站台前后50米范围社会车辆不能停靠,而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三条规定,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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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y$ Z/ |; u9 ]* f! r消息中称,违停一旦被拍将面临最高1000元的罚款,而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三条规定,对违停车辆,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。而且,目前我国没有“交警局”这一机构。/ `6 w* z) o9 Q- |7 X7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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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交警部门还是提醒市民,了解相关政策法规,一定要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官方渠道或正规媒体,不能轻信网上的一些说法,更不能以讹传讹。同时,每位车主在行车时,不管会不会被抓拍、扣分,都应遵守法律法规。: W! F, a0 i% T8 {8 i! _/ 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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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9-28 22:27:20 | 只看该作者
  1. 不管会不会被抓拍、扣分,都应遵守法律法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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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句话讲的是最到位的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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